本报讯(刘懋娜报道)近年来,东区检察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建立了一整套目标管理的工作机制,有效地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办案效率。
统一思想,强化目标机制。该院采取有效措施,着力解决干警思想认识问题,强化干警的目标责任意识。同时,该院制定《目标管理责任书》使目标清晰明确,责任到人。
责任明确,实行量化考核机制。该院对办案工作、队伍建设、机关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量化考核,将检察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作为第一位考核指标,把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,采取以日常考核为主,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并出台了《东区检察院量化目标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。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。
细化目标,实行逐级考评机制。健全目标管理工作机制,加强对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督察;完善平时考核机制,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目标完成情况,对各项目标实行全程控制、全程监督;完善考核评价制度。
落实奖惩,实行激励机制。将所有工作纳入百分目标考核范围,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,坚持做到“资金奖励、工作激励、惩罚督促”三到位,以实现奖勤罚懒、奖优罚劣的管理目标。
在一系列目标管理机制的有效激励下,全院干警精神风貌、工作作风出现了明显变化,干警们“比干劲,比奉献,比实绩”蔚然成风,检察工作整体不断迈进。相继获得“四川省先进检察院”、“全国先进检察院”、“全国模范检察院”等集体荣誉42项,“全省政法战线先进干警”、“省十佳办案能手”等个人荣誉32项。 |